重庆住房公积金新政解读
8月11日,重庆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作为近年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较大一次调整,《通知》从统一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贷款购房首付款等7个方面,进行优化。
政策原文: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贷款购房首付款
缴存人及其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我市相关提取政策的,可提供《委托书》、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资金由缴存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支付至相关项目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缴存人与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会同开发企业及时退回提取资金。
解读:
第一,该政策主要是简化办理流程,优化提取方式,由过去的先自行支付首付款再办理提取,调整为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即可办理提取,进一步减轻购房压力。
第二,该政策目前只适用于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或夫妻双方已存在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不适用该政策。
第三,同一套商业贷款住房,夫妻双方可各办理一次首付款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总额;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合计提取金额加上自行支付的首付款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总额。
第四,缴存人及配偶在一年内发生全款购房、偿还商业贷款、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五,缴存人与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先退还公积金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后方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中研普华研究院撰写的《2022-2027年中国住房贷款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策略预测报告》显示: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已覆盖近1.7亿人
6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制度已覆盖全国1.69亿人,购租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力度不断加大。
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452.72万个,实缴职工16979.57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8.80%和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