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城市居民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我国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夜间已成为我国居民消费的“黄金时段”。夜间经济一般指从当日18时至次日凌晨2时的服务业类经济活动,几乎涵盖了商业、餐饮业、旅游业、娱乐业等所有第三产业。近年来,“夜生活”逐渐成为市民追求的时尚生活方式。北京、天津、上海、南京等地接连推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新规,“夜经济”呈现出商圈发展、“旅游+文化”、“文化+美食”的多元化发展趋势。
夜间经济简述
夜间经济形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城镇型夜间经济,主要服务本地居民的夜间休闲消费;第二类是传统观光型的夜间经济,主要是为白天在景区游览的游客提供夜间的消费内容。如在桂林、杭州等地兴起的夜间演出和市集等;第三类是度假型夜间经济,如乌镇、丽江等度假目的地,夜间活动是其休闲度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夜间经济在我国的发展自1990年初起步,经历了延长营业时间阶段、多业态的粗放经营阶段和集约化经营阶段。我国夜间经济已经由早期的灯光夜市转变为包括"食、游、购、娱、体、展、演"等在内的多元夜间消费市场,逐渐成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夜间经济的发展深刻地体现了消费对于整个产业链的拉动。夜间经济火爆起来之后,就使得很多传统的灯具产业开始跨界,为夜间经济的发展,提供特色化、个性化的先进照明系统,拉动了一个新的市场。从传统夜市到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背后是大众消费的迭代升级。近年来,一些新型夜市不断涌现。潮流夜市、后备箱集市、星星集市等受到年轻人的欢迎。相比传统夜市,新型夜市“小而美”又不失“烟火气”。
夜间经济行业政策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包括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优化节假日旅游交通服务,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建设一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当前,各地积极探索发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夜经济",如北京市出台一系列措施,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经济增长,开展"点亮夜京城"促消费活动,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组织开展深夜食堂美食节、灯光节、"秀北京"旅游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策划组织一批戏曲、相声、歌剧、音乐等主题鲜明的"夜京城"文化休闲活动;推动中心城区4A级以上景区根据实际条件延长开放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美术馆延长开放时间;推出"最美北京餐桌""最火深夜食堂"等旅游美食"打卡"地。全国其他地方也都在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