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 “优胜劣汰”机制让优质标的投资价值凸显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 “优胜劣汰”机制让优质标的投资价值凸显

封面新闻记者 朱宁

继上交所科创板、深交所创业板、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正式启动,这也标志着全面注册制时代来临。

2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经过4年试点之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

畅通强制退市制度

日常涨跌幅限制保持10%不变

不同于科创板、创业板市场,注册制下,A股主板市场日涨跌幅维持10%不变。证监会表示,本次改革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改进主板交易制度,主要措施之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据了解,在实施注册制前,A股主板市场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为44%,跌幅限制为36%,上市首日后,新股的涨跌幅限制为10%。从目前A股主板上市新股表现来看,上市首日未能封上44%涨停板的个股数量并不多,受投资者追捧个股,可以一连走出10多个涨停板。

为了让投资者充分交易、加大交易效率,注册制下,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也将不设涨跌幅,这与目前的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

不过,主板上市新股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目前,科创板、创业板新股日涨跌幅限制为20%,北交所为30%。

值得注意的是,自科创板、创业板实施注册制以来,新股发行节奏明显加快,这也引发了市场对主板新股加快发行的猜测。不过,证监会强调,实行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不是谁想发就发。

证监会表示,要畅通强制退市、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多元退出渠道,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强化退市监管,健全重大退市风险处置机制。

新股发行更加市场化

配套制度同步优化

需要指出的是,注册制是成熟市场普遍采取的一种新股发行制度。注册制和审核制相比,受理材料的交易所相关人员不对公司本身投资价值进行判断,而是看公司上报的材料是不是完备,信息披露是不是健全,让市场来判断这个公司应该有多少发行价,询价之后才判断公司定价,而不是人为的窗口指导,这样的新股发行更加市场化,更能反映市场买卖双方的意愿。

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推进,过去一系列与承销保荐相关的制度规定也迎来了优化和改善。作为相关配套文件,证监会于同日下发《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同样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