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璐
3月22日最高检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燕钦国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滨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燕钦国(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燕钦国利用担任滨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滨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和山东省政协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燕钦国出生于1954年8月,山东广饶人。2007年3月至2008年1月任滨州市委常委、秘书长;2008年至2012年任滨州市政协主席。2022年7月被查,11月被开除党籍。
经查,燕钦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贪欲膨胀、滥权妄为,把手中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项目审批、土地手续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