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拟对能源行业失信主体实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国家能源局就《能源行业失信主体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对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失信主体,实施相应的信用监管措施,包括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按标准流程办理,不予适用告知承诺制等简化程序或便利措施;实施重点监管措施,提高抽查频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取比例;严格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承担财政性资金项目资格、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或便利措施的资格等。(中新经纬APP)
国家能源局拟对能源行业失信主体实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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