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改革迈入深水区:因地制宜 推动多主体参与职业教育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如何深化改革?12月2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深度解读。《意见》对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改革重心、办学主体等作出了新阐释,并确定五项重点工作。其中,曾被多次提及的职教高考制度再度细化。而从2023年开始,教育部还将选择10省落实职业教育“一省一策”差异化支持,加强推进产教融合,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并出台职业教育招考制度改革政策。

  推动多主体参与职业教育

  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介绍,此次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主张,明确破除“矮化”“窄化”职业教育的传统认知。“职业教育不是‘终结教育’,也不是‘低层次教育’,更不是‘淘汰教育’,而是特色鲜明的一种教育类型。”陈子季表示。

  据悉,《意见》梳理了新阶段职业教育改革的系列举措,包括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具体来看,《意见》支持省级人民政府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产教联合体,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集聚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教育。

  陈子季在解读《意见》时表示,未来还将优先选择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为行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

  “五重点”促职教发展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围绕职业教育发展,《意见》还设计出五项重点工作,包括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拓展学生成长成才通道和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

  下一步,教育部将制定新一轮高职“双高计划”建设方案和中职“双优计划”建设方案,遴选建设一批高水平中高职院校和专业。同时实施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遴选一批高校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

  在关注度颇高的职教高考问题上,教育部也将支持各省因地制宜制定职教高考方案,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制定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指导意见,支持各省开展中职与高职(3+2)五年贯通、中职与职业本科或应用型本科(3+4)七年贯通、高职专科与职业本科或应用型本科(3+2)五年贯通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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