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配方奶粉新规10月上线!婴儿配方奶粉行业洞察报告2023

2022年婴配奶粉品类总体的零售总额为1400亿左右,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如何进一步严格配方注册、优化审批流程、促进配方研发、鼓励企业创新等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明确。

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6月6日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对拟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从申请与注册程序、标签与说明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婴儿配方奶粉又称母乳化奶粉,是指以乳牛或其它动物乳汁,或其它动植物提炼成份为基本组成,并适当添加营养素,使其总合成份能供给婴儿生长与发育所需要之一种人工食品,也就是俗称的婴儿奶粉。它是为了满足婴儿的营养需要,在普通奶粉的基础上加以调配的奶制品。婴儿配方奶粉以奶粉、乳清粉、大豆、饴糖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以及其他营养物质,经加工后制成。

婴儿配方奶粉新规10月上线!婴儿配方奶粉行业洞察报告2023

7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新版《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新版《办法》在2016年版基础上进行调整,主要表现在进一步严格注册条件、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标签标识、明确违法处置内容等方面。其中加大了对性质恶劣造成危害后果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上限调整至20万元。

《办法》共6章52条,对拟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从申请与注册程序、标签与说明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修订后《办法》加大了对性质恶劣造成危害后果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将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造成危害后果的罚款上限调整至20万元,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造成危害后果的罚款上限亦为20万元。同时,落实行政处罚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降低了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申请人变更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事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予以罚款。

在受关注较多的“标签与说明书”方面,《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配料表应当将食用植物油具体的品种名称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注。营养成分表应当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营养素顺序列出,并按照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可选择成分等类别分类列出。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