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指鼠为鸭”

鼠头还是鸭脖?近日舆论聚焦的江西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事件,终于有了结果。

6月17日,江西发布通报称,根据国内权威动物专家对提取的当事学生所拍现场照片和视频进行专业辨识,判定异物为老鼠类啮齿动物的头部。

根据通报,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吊销涉事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顶格处罚。

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涉事企业和责任人,并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抓好源头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虽然官方调查结果证实异物确是鼠头,但此事依然有很多待解之问,此前校方发布的调查声明为何不见了?鼠头被发现,那鼠身又去哪了?指鼠为鸭者,该如何问责?

四问“指鼠为鸭”

截图:江西工职院“6·1”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食堂除吊销许可证外还要面临哪些处罚?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告诉中新网,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蓝天彬表示,本事件中,食物中混有鼠头,可见卫生条件较差,食堂应当被吊销营业执照。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涉事企业主管人员如何处罚?

蓝天彬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其中,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