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青藏高原的三江源(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地区,是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珍贵的动物资源在此也得到严格保护。图为7月28日,一群藏羚羊在通过青藏公路前往青海三江源地区。(新华社发)
2023年5月,在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中,专家在查看从珠峰海拔约6500米处钻取的冰芯样品。新华社记者 孙 非摄
在随后各种各样的普法宣传中,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以下简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肯定是“最受欢迎”之一。这部法律不仅综合全面,而且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又与未来生活方式息息相关。人们每读一遍,都油然而生对“世界屋脊”的思念与向往;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也增进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与信心。
如同青藏高原生态名录“大全”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共7章63条。在人们的传统印象中,严谨的法律条文多晦涩、难懂,但这部法律文本就如同一幅“画卷”,涉及众多人们耳熟能详的地名、地区、动植物品种。如果再手持一幅地图,比对文中“划重点”内容,那这部法律文本读起来就更津津有味。
划重点——
第十五条:巩固提升三江源(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若尔盖草原湿地生态功能区、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阿尔金草原荒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生态功能区、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珠穆朗玛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规定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保护原则,强调对青藏高原土地、森林、高寒草甸、草原、河流、湖泊、湿地、雪山冰川、高原冻土、荒漠、泉域等生态系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一体化保护,从而使得全社会更加科学、系统、全面认知青藏高原的“生态”范围和价值。
划重点——
第十六条:推进三江源、祁连山、羌塘、珠穆朗玛峰、高黎贡山、贡嘎山等自然保护地建设,保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
通过建设青藏高原自然保护地体系,青藏高原重要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分布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以及珍贵濒危或者特有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和重要栖息地、重要自然遗迹、重要自然景观分布区等区域,将依法设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