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卖房不用先结清贷款

买卖过二手房的时候的人们都知道,如果这套房子原先有贷款,卖家先需要结清之前的贷款,然后才能完成过户交易,买家再申请新的贷款。

但不少人在这个环节遇到了难题,数额不菲的贷款需要下结清,要么就是卖家四处筹钱、甚至去借高息的“过桥贷”,要么就是买家先行支付首付款或垫付资金“帮”买家结清贷款,房子还没过户就先付钱,买家也不放心。

这个难题现在解决了!

北京银监局、央行营管部、市规自委、市住建委今天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市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即日起,个人二手住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使用“带押过户”服务,交易时不必结清先结清前一笔贷款,可通过“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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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读两个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一是哪些二手房交易可以使用“带押过户”?

根据此次四部门的《通知》,北京在全市推行二手住房交易“带押过户”业务。“带押过户”业务的适用范围,要同时四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本市个人存量住房交易;二是买方须是全款或者办理的是个人住房商贷购房;三是卖方未结清的贷款须是商贷,或是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部分的组合贷;四是所交易的住房在辖内商业银行设立且仅存一次有效抵押。

也就是说,这套被交易的房子,之前没有还清的贷款必须是商贷,如果是组合贷的话,需要将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清。而卖家新申请的贷款也必须是商贷、全款购房也没问题。换句话说,就是公积金贷款是不参与“带押过户”业务的。另外,这套房子之前只能有一次贷款抵押,除了房贷,不能再有其他的抵押贷。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办理“带押过户”?

之前不少城市对于“带押过户”,采取的是公证后解抵押、设置专门代还款机构等方式,买卖双方仍然有一定的成本,而且也要履行公证等手续。

而这次北京则是运用已经成熟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政策,以及抵押登记网上办理模式,创新的推出了由新贷款银行直接向卖方和原贷款银行支付资金的模式。

具体来说,就是第一步: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先约定好同意“带押过户”,办理网签;第二步:是去银行申请“带押过户”,与双方贷款银行约定首付款监管账户等事项、买方将首付款打入资金监管账户;

第三步:买卖双方就可以前往登记大厅办理“带押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过户,并办理二次抵押权手续;第四步:买方的房贷银行通过监管账户向卖方贷款银行支付原贷款余额并向卖方发放贷款,之前的房贷解除抵押。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