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002597.SZ)昨日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收到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滁)应急罚[2022]7-8号)。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就公司年产5000吨三氯蔗糖溶剂回收楼火灾事故进行了调查,认为公司:未能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工艺和装置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编制不完善、操作规程职责不明确;对检维修管理不严不实,未开展作业过程的风险辨识,现场安全管理缺失,维修作业过程无人监护;变更管理制度不规范,未能识别变更后事故后果可能扩大的风险;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违规冒险作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不到位,对四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不力,车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存在盲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以伍拾万元(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司表示,事故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公司要求安全环保监察部门负责上述行为的整改,追究事故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贯培训。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事项已整改完毕,年产5000吨三氯蔗糖溶剂回收楼生产装置已完全恢复,计划在完成相关手续后于近日开车。公司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对本次事故进行总结,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公司将按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应罚款。
此前,2022年11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称,公司年产5000吨三氯蔗糖溶剂回收楼于2022年11月3日22时31分左右发生火灾事故,于11月4日2时59分全部扑灭,事故造成1名维修巡检人员死亡,无其他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配合消防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灭火和现场救援工作。目前,事故具体产生原因正在调查当中。本次事故对现场厂房、设备等资产造成一定的损失,公司已向保险公司报案,相关保险核损理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初步核算财产损失较小。公司其他生产装置运行稳定,预计本次事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