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博主曝“房价下跌被银行催交50万房贷本金”,专家:小概率事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唐婧 北京报道

近日,知名数码博主李杰灵在微博上发帖称,自己在深圳贷款购买的房屋近期评估价出现下降,银行致电要求他按照合同约定补足50万元左右的本金。他透露,楼下的业主打六折出售房屋,影响了自己房屋的评估价。

这条微博引发了广泛讨论,有网友担心自己购买的房屋评估价下跌也会被银行要求补足本金,而自己拿不出几十万补给银行,不知道后续银行会采取何种措施。

为了解更多详情,记者试图联系该博主,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回应。

李杰灵发帖称, 银行告诉他房价上涨的时候很少人会关注这一点,但贷款合同中的确有房价下跌购房者要补足本金的相关条款。

记者多方了解到,李杰灵提到的“补足本金”,实际上是指当抵押物价值减少到一定程度时,银行会要求抵押人补足抵押物的价值。

国家统计局12月15日发布数据显示,11月全国70个城市的房价持续总体下调:新建商品住宅只有9个城市上涨,2个城市价格持续平稳;而二手住宅仅有3个城市上涨,4个城市维持平稳,其余城市都是降价。

具体来看,1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2%和0.4%,降幅比上月均扩大0.1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2%和0.4%,降幅比上月均收窄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5%,降幅与上月相同。

在签订住房贷款合同时,可能大部分购房者更关注的是贷款金额和月供,并不会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事实上,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对补足抵押物都有明确的约定。

记者获得的一份北京购房者与邮储银行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显示,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记者获得的另一份河北购房者与农业银行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显示,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透露,监管部门一般会要求银行定期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如果价值低于贷款余额,会要求补充其他抵押物。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非常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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