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新实控人悬念犹在:股价一路走低,信披不实问题又起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晓晖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永刚在2023年2月10日的突然离世,令其控制的两家上市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600884.SH,下称“杉杉股份”)和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603399.SH,下称“吉翔股份”),面对谁是实际控制人的悬念。

先是郑永刚年轻的遗孀周婷携三名年幼子女,在3月份宣称自己才是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4月20日,吉翔股份又曝出第一股东和第二股东之间是隐秘的亲戚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但该信息此前没有披露。

郑永刚的长子郑驹,1991年出生,接替父亲出任杉杉股份董事长,根据中国的《继承法》,尽管郑永刚生前在公开场合指认过郑驹为自己的接班人,但面对周婷母子四人,杉杉股份的新实际控制人是谁,尚未尘埃落定。

新实控人是谁?

2023年4月20日,杉杉股份披露2022年度报告。

报告中对实际控制人的描述是:“2023年2月10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因病逝世,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及相关权益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入继承程序。截至本报告落款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或通知,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根据其股份继承情况对实际控制人进行重新认定。”

吉翔股份将在4月27日更名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也将变更为“永杉锂业”,本文依旧称其为“吉翔股份”。

吉翔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此前也是郑永刚,郑永刚通过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宁波炬泰”)持有吉翔股份33.52%的股权。

2023年3月30日,吉翔股份披露2022年报,关于实际控制人的描述是:“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在报告期后因病逝世,公司后续将根据其股份继承情况对实际控制人进行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1条,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1070条,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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