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及其贷款作为购房者最重要的资金渠道,其支持住房需求的作用愈发显现。去年以来,各地因城施策,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公积金新政,有效降低了购房者的资金压力,也有力支持了购房需求的释放。
进入2023年,公积金相关支持政策的出台也未放慢步伐。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16日,共有北京、南京、常州、济南、扬州、达州、南阳、梅州、徐州、合肥、玉溪等51个城市优化了公积金政策。
“商转公”、公积金用作首付款、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一人购房全家帮”、支持并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等政策“应出尽出”,为楼市企稳回升提供了动力。
在一系列需求端政策的支持之下,开年楼市复苏企稳态势明朗。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房地产投资、销售、资金来源等关键数据都有改善,2月70城新房、二手房价格环比双双实现转正。
切实降低购房成本
3月13日,南阳市宣布将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从30%降至20%,并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比例,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额由“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70%”提升到“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80%”;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由“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计税价格的70%”提升到“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计税价格的80%”。
3月10日,广东梅州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缴存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额度从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从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
“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正是公积金政策工具箱里最为常见的两种举措,也是减轻购房人资金压力的普适政策。
去年以来,多数城市将首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从上一个楼市周期的30%调降至20%,并且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提升了数万到几十万元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轮楼市周期里,公积金政策也在结合实际、锐意创新。
2月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明确,在南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允许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不只是南京,包括驻马店、大连、清远、泉州、惠州、中山、青岛、珠海、厦门等在内的超过20个城市都发布了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的政策。
按照往年的购房流程,购房人需要自筹首付款,等相关手续完成之后,才可以凭借购房资料提取公积金,补充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