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和道路前进,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更加坚定自觉地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接力棒,历史地落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使法治成为湖北现代化建设的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面依法治省是一项系统工程,法治湖北建设是目标,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法治社会建设是基础。我们深入推进实施法治湖北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即《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不断提升法治湖北建设水平。
着力提高行政立法质效。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健全社会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规章制度。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以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为抓手,更好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动各级政府带头依法行政,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持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更加坚定自觉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动营商环境配套制度“立改废释”。以“夯基垒台”开局,强化制度供给,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支撑体系。开展“清文件”专项行动,及时纠正、废止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创新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模式,不断满足市场主体的全方位法律服务需求。推进“一站式”民商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减轻企业诉累。
持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坚决纠治“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