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法治根基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推动着人类文明向前发展。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中,科技事业始终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战略作用。

  30年前,作为我国科技领域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科学技术进步法于1993年颁布施行,并于2007年第一次修订。2021年,该法又迎来重大修订,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完善高效、协同、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2007年修订时就写入了法律),加强科技创新治理,强化战略科技力量,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全面升级我国科技治理体系。

  在科学技术进步法颁布30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对该法的执法检查。7月3日至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率队的执法检查组在安徽开展检查。在皖期间,执法检查组前往合肥、马鞍山、芜湖三地,采取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多家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创新主体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情况。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安徽省对科技创新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认真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坚定下好创新“先手棋”,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依托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做大做强做活科技创新这篇大文章,实现了“科教大省”向“科技创新策源地”跨越发展。

  聚焦科技创新 加强战略前沿布局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完善高效、协同、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治理,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更加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有关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设情况,包括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及创新带动作用发挥情况,是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

  7月4日,执法检查组在安徽检查的第一站,选择了本源量子计算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前后,国际巨头在量子计算机领域发展迅猛,而当时我国还没有任何量子计算相关企业。我国的科学家意识到,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实验室里无法造出真正的量子计算机。”该公司负责人说,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2017年9月11日该公司成立。

  从2020年一代机“悟源”面向全球开放服务,到2021年二代机“悟源”首次销售给客户使用,再到2022年三代机“悟源”获得合肥创新产品认定,直至今年四代机“悟空”正在紧张联调联试,5年时间,该公司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成长为国内量子计算龙头企业,也是国内首个量子计算独角兽企业。

  近年来,安徽省聚焦自立自强,加强战略前沿布局,瞄准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发挥比较优势,研究提出以打造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三大科创引领高地。以量子科创为例,由合肥国家实验室牵头起草国家量子科技发展规划,体系化推进国家量子科技发展战略布局,加速量子信息技术工程和产业协同发展,打造全球量子科技、产业发展“双高地”,涌现“墨子号”“祖冲之二号”“九章三号”等重大原创成果,集聚量子信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60余家。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