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培训行业迅猛发展,相关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加,其中重要原因在于教育培训机构和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存在不公平条款。为了促进解决这一问题,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江苏省消保委开展了教育培训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并于近日公布调查情况。
江苏省消保委此次选取了9家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育培训机构作为样本进行调查,包括中公教育、华图在线、粉笔公考、中政教育、启航考研、新文道教育、万学教育·海文考研、文都教育和研途考研(以下简称:中公、华图、粉笔、中政、启航、新文道、海文、文都、研途),9家机构均为格式合同提供方。调查发现,相关培训机构培训班型、收费模式复杂,格式条款内容繁多,消费者在重要权利义务上无商议空间,且对于消费者重要权利约定较为苛刻。本次调查发现,不公平格式条款主要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
退费约定严苛,加重消费者责任。本次调查涉及的9家机构中,均规定了退费条款,涉及退费时间期限、退费金额以及不予退费的情况等内容。调查发现部分机构的退费条件相对严苛,并且扣费项目繁多。例如,研途、海文、启航等培训机构以机构管理名义约定,若学员存在合同约定的违反教学纪律的情形,即可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学费。而这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但部分机构在合同中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涉嫌排除或限制消费者重要权利。
若因消费者违反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的主观过错需解除合同,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执行。本次调查涉及的格式合同中,通常将学员的全部学费作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考虑合同履行情况直接扣除全部学费,此类条款的设置显然缺乏合理性。
强制索取个人信息,信息安全缺乏保障。教育培训机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涉及身份信息、报考信息等消费者个人信息,其中不乏敏感信息,一旦泄露易对消费者造成困扰。部分机构强制消费者提供部分个人信息,却鲜有提及机构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和使用方式。而实践中,个人信息安全条款并非教育培训条款的核心内容,大部分学员对于个人信息条款疏于注意,事后容易引起争议。例如,新文道该项条款仅要求消费者一次性授权个人信息的使用,却未提及具体使用的方式及保障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措施。该项条款处分了消费者重要权利,强化机构自身权益,然而条款内容没有以任何显著方式明确提醒消费者。
不可抗力条款约定欠公平。教育培训合同通常需要长期履行,部分合同甚至持续数年,在履行期间出现阻碍因素尤其是不可抗力的可能性相对较高。本次收集的9份格式合同中,中公约定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粉笔约定发生不可抗力可解除合同;华图和爱启航约定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其余5家机构在不可抗力条款设置上均刻意减轻了自身责任。例如,海文约定因不可抗力机构有权将线下教学转至线上,住宿费不予退还;中政约定不可抗力导致线下教学无法进行时,其有权调整授课地点、授课形式(含在线授课)和授课时间;新文道约定若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则合同终止、费用不退,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研途约定若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授课老师、方式、课时、时间及服务内容等进行合理安排、调整或调换,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若消费者主张退还未接受服务的费用,则需扣除违约金;文都约定若发生不可抗力,其可单方面调整学习场景,且学员应当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