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逼宫大戏”落下帷幕 朗科科技现任董事长被罢免

  朗科科技小股东罢免董事长的“逼宫大戏”尘埃落定。11月29日,朗科科技发布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以多数票同意小股东朱平波提交的关于罢免现任董事长周福池的议案。

  就公司控股股东韶关城投是否会派驻新董事长,朗科科技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还需要走流程。目前公司内部已有工作计划,但基于合规性要求,暂不方便透露。”

  公告显示,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参与度较高。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有198人,代表股份8676.67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3%。其中,中小股东就达197人,代表股份3689.17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18.41%。现场投票的股东有5人,中小股东占4人。

  从《关于罢免周福池董事职务的议案》的投票数来看,“同意”达8647.9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达3660.4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

  值得一提的是,该议案同意票中,中小股东投票股数与总投票股数差值约为4987.5万股,该差额与朗科科技控股股东韶关城投持股数一致。这意味着,韶关城投或投出了赞成票。

  除了公布换帅决议外,当日,朗科科技也同步回复了深交所关注函。

  往前追溯,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公告,上述罢免议案获公司董事会多数成员同意,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在该公告附件中,却出现了一份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律所”)就“公司股东临时提案(该罢免议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结论意见”部分,其表示:“本律所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临时议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符合《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此后,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法律意见书所描述的董事会意见与公告呈现不一致的原因。

  对此,公司在回复中称,收到该提案后,公司就其是否符合提案标准经过初步讨论,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随即向盈科律所进行法律咨询,该律所提供了法律建议并出具了上述法律意见书。后续因多数董事未采纳法律意见书中的建议,故公司董事会最终意见与法律意见书中的建议不一致。

  而对于本次罢免董事长周福池的理由,小股东朱平波重点提到“韶关数据中心集群的机遇”。朱平波表示,国家规划的8地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中,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节点的唯一数据集群就在韶关。公司作为韶关市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其价值及中小股东价值就体现在配合政府完成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作为国资控股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由非国资委派人员担任不合规。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