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是指在本国境内由外国独资创办的银行。外资银行的经营范围根据各国银行法律和管理制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有的国家为稳定本国货币,对外资银行的经营范围加以限制;也有些国家对外资银行的业务管理与本国银行一视同仁。
它主要凭借其对国际金融市场的了解和广泛的国际网点等有利条件,为在其他国家的本国企业和跨国公司提供贷款,支持其向外扩张和直接投资。外资银行有的是由一个国家的银行创办的,也有的是几个国家的银行共同投资创办的。
外资银行市场现状调研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外资银行规模较快增长,在业务战略上采取“做强外汇业务、在外汇业务带动下精心挑选人民币业务、巩固突出非融资业务、力推八类核心产品(个人理财、外汇资金业务、外汇存货业务、消费信贷、信用卡、企业现金管理业务、证券业务、国际清算结算业务)”的战略。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积极履行承诺,加快步伐放开了银行业对外资的限制。一是大幅放开对外资银行的经营范围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在全国范围、对中国企业和中国居民经营人民币业务,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负债不得超外汇负债50%的限制、放宽其在华吸收外汇存款的比例限制,降低对外资行营运资金要求等。二是允许外资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股中资银行,并允许入股比例至20%。2004年8月汇丰银行入股交通银行,拉开了外资银行入股大型国有中资银行的序幕。之后几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不同程度地引入了外资。
2017年,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同年12月,银监会表示将积极稳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一是将放宽对除民营银行以外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二是放宽外国银行商业存在形式选择范围,促进国内金融体系多样化发展;三是扩大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空间,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等待期,支持外国银行分行从事金融市场等业务;四是优化监管规则,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和监管考核方式。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在博鳌论坛上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表示要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至此,我国银行业扩大开放掀开了新的篇章。
中国银行业协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发布《在华外资银行发展报告2021》。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末,外资银行在华资产总额3.79万亿元,同比增长0.21%,占全国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例为1.31%。从机构布局来看,截至2021年末,共有来自51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了机构,全球六大洲均有银行在华设立营业性机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已达929家,其中包括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7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35家代表处,分布在69个城市;其中包括总行41家、分行458家和支行430家。2021年新增的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