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旅游是指在低空空域,依托通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器和低空飞行器,所从事的旅游活动。
低空旅游行业投资潜力
低空旅游作为我国各地区结合自身旅游资源优势发展通用航空产业的新兴业态,将旅游观光从地面延伸至空中、旅游资源由平面向立体延伸,既能创新既有旅游产品、提升景区品牌形象,更能撬动通航企业和市场营销的合作点,还能使通航运营企业、旅游景区、地方政府和消费者都参与其中构建低空产业生态链,能够促进通用航空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从纵向延伸来看,包括基础支撑服务(包括场地服务、空管服务、运营服务、俱乐部等)、延伸配套服务(包括保险、人才培训及航空器材维护服务);从纵向拓展来看,主要是以低空旅游为主题和元素的娱乐会展、主题地产、相关组织等服务。低空旅游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相关支撑及配套服务的支撑。
飞行营地可运营的航空运动项目种类繁多、形式灵活多变,可以根据各项目特点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比如利用配套绿地、林地、闲置用地稳定地开展低空旅游活动。这样既不占用土地指标,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满足环保要求。
低空旅游行业政策环境
2016年11月7日,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体育总局印发《关于做好通用航空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推进通用航空旅游,发展多类型、多功能的低空旅游产品和线路,因地制宜,形成低空旅游环线或网络,并推出首批16个通航旅游试点项目。
2017年7月6日,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在江苏无锡联合主办的全国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为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四川、云南、新疆等省区15家“国家航空飞行营地示范单位”授牌。
2022年1月20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完善邮轮游艇旅游、低空旅游等发展政策,推进海洋旅游、山地旅游、温泉旅游、避暑旅游、内河游轮旅游等业态产品发展。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城镇开展多种形式的低空旅游,强化安全监管,推动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和航空飞行营地建设。完善公路沿线、服务区、客运枢纽、邮轮游艇码头等旅游服务设施功能,推进通用航空与旅游融合发展。健全重点旅游景区交通集散体系,鼓励发展定制化旅游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