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卫健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改委等13个国家部委办局近日联合印发《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作方案》共有8个方面21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定位和功能、加强统筹规划、提升学科建设能力、落实投入政策、解决主体资格及产权归属问题、鼓励创新办医模式、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指出,近年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有企业在通过资源整合、重组改制等方式不断深化改革的同时,保留了部分医疗机构。发展壮大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形成与政府办医疗机构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健康保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面均大力支持
在加强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的统筹规划方面,《工作方案》明确将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分级诊疗和医疗急救体系,并按照自愿申请、多方评估、协商签约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工作方案》明确,国有企业对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现行体制和相关领域改革要求落实经费保障责任。
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方面,《工作方案》要求,一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指导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对所出资的医疗机构探索建立符合发展需要、体现行业特点的治理机制,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治理统一起来。二要发挥集团化运营管理优势。鼓励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推动医疗机构运营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通过集中采购、产业协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降低医疗机构运行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三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应当纳入国家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此外,《工作方案》还在提升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学科建设能力、解决主体资格及产权归属问题、鼓励国有企业创新办医模式以及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2022-2027年中国医疗机构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及发展前景预测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