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卫 滨州报道
2022年11月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滨州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23年3月17日,山东省财政厅下达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滨州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奖励资金1000万元。滨州市是此次全省唯一获得国家森林城市奖励资金城市。
该项奖励资金不仅是省政府对滨州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经济奖励,更是对滨州市生态建设的精神鼓舞。下一步,滨州市将凝聚更广泛、更强大的绿色发展力量,巩固创森成果,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力争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