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1:国企“举贤避亲”,为何会成为共识?

严格落实“举贤避亲”是第一步,未来相关部门还要将规定办法精细化,才能真正堵住“后门”

8月以来,多家央企社招明确设置回避条款,这种“不约而同”的举动也表明,“举贤避亲”越来越成为一种共识。

评论1+1:国企“举贤避亲”,为何会成为共识?

据央视网8月22日报道,2023年8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国务院国资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国资小新”已经连续发布了近30家央企的社招公告。其中,不止一家央企专门对“回避近亲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有不设限的央企相关负责人表示,举贤不避亲,主要还是看前来应聘的本人,自身条件是否过硬。

广州日报:公器沦为私器,损害用人公正

利用手中职权,为亲属谋得便利,国家权力之公器沦为个别人的私器,此举无疑会损害用人公正。再者,从企业发展来看,内部人事关系复杂化,企业管理成本也会随之上涨;各种资源按“位次”排行分配,则容易造成资源错配、滋生腐败。因而,从招聘制度上将亲属“拒之门外”,虽说不上是一劳永逸地杜绝不回避现象,但起码能提供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降低用人腐败的风险。

不可否认,“内部子弟”中不乏真才实学之士。但在相同条件下,他们被优先录用,仍然不能服众。在招聘环节中,有没有合理规避“人情分”,其间是否有权力干涉因素,这些都另当别论,单单就这层人情关系,不可避免地会有瓜田李下之嫌,也终究免不了留下徇私自肥的话柄。

极目新闻:“举贤不避亲”,该扔进故纸堆了

从制度化上杜绝“近亲繁殖”,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回避条款受到了公众的普遍欢迎,就是给了大家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央企招录员工,就是要在回避条款上精准发力,杜绝用人用工上的腐败和企业发展风险,不能让“举贤不避亲”成为破坏“回避原则”的借口。哪怕是不设限的央企或央企岗位,“举贤不避亲”的说法也要慎用,以保障企业用工的正常有序。

严格说来,“举贤不避亲”的说法,是历史时期社会管理条件不充分的结果,核心是“人治”。现在都讲“法治”,作为央企,有更公平的招录程序和规范,足够满足企业发展所需。对央企而言,所谓的“举贤不避亲”该扔进故纸堆了。

新华报业网: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防止“少数人选少数人”

有部署更要有落实,让严肃的回避条款落到实处,还需要加强监督和制约。仔细分析,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近亲繁殖”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对于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这就需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监督机制,把“少数人选人”转到靠“制度选人”。相关企业要负起主体责任,建立透明、公正、公开的招聘程序,确保招聘录用全过程公平公正。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追责不手软。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