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商务部网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并于近日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提出,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科学稳妥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塑料污染治理。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等商务领域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
《管理办法》明确,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和外卖企业应当遵循真实、完整的原则,定期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同时,鼓励各报告主体主动报告替代产品使用、回收情况。
《管理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经营者执行国家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规定及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负责人解读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
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重点对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提出规范要求。
问题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塑料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塑料制品如果在使用环节处置不当,将会造成“白色污染”,给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对全球可持续发展形成巨大挑战。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2020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确定了分行业、分阶段、分地区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工作目标。同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增加了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专门条款。2021年9月,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从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等方面,细化明确了具体任务。2022年11月,中国政府同国际竹藤组织共同发起“以竹代塑”倡议,推动减少塑料污染,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