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9月14日电 (郑江洛)1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以及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的相关情况。
福建省高院副院长苏建平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8430件,其中,清算案件6754件,重整案件247件,和解案件72件。高效审结一批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破产重整案,安溪铁观音、实达集团破产重整案分别入选全国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和全省十大法治事件。
在优化破产效率方面。“近五年,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208天,同比下降729天。”苏建平指出,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对无产可破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审理周期在90天以内的案件占47.76%,有效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为进一步提升福建破产管理水平,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已于7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8月28日正式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据介绍,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福建省九地市的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发起设立,由入选福建高院及各地市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从事破产业务的自然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苏建平表示,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福建破产审判和破产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成果,标志着福建省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业务迈上新台阶,进一步走向职业化、标准化、法治化。协会将成为全省破产业务重要交流平台,为管理人与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架设起沟通桥梁,对于提升福建省破产管理人队伍职业素养、促进破产管理行业规范发展、推动法院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更好服务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