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解除长沙青松医院省本级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通告》内提到,因长沙青松医院法定代表人有违法失信行为,依据《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第八十五条第七款、第十一款“被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重大信息变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能履行协议约定,或有违法失信行为的,本协议解除”的规定,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与长沙青松医院签订的2023年度医保服务协议自2023年10月8日起解除。
因此,自2023年10月8日起,参保患者在长沙青松医院就医则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潇湘晨报记者梅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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