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起 滨州主城区设置限行区域禁止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

大众网记者 郭峰 滨州报道

11月2日,滨州市举行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海林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2024年4月1日起 滨州主城区设置限行区域禁止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

2024年4月1日起 滨州主城区设置限行区域禁止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

周海林介绍,2023年2月以来,市公安局会同市工信、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情况摸底、会商研判,并赴德州、枣庄、聊城等地学习经验做法。结合滨州市实际,市公安局牵头起草《滨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滨州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后经相关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滨州市人民政府于9月22日印发《滨州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滨州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下面就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2019年1月,滨州市政府成立滨州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专班并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但因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使用群体复杂,生产销售等环节控制难度大等原因,整治效果不佳。目前,滨州市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形势严峻,事故多发频发。使用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驾驶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意识较低,导致此类车辆交通事故多发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法乱象突出。此类车辆乱停乱放、占道行驶、闯灯越线等违法行为较多,尤其早晚高峰时段在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易造成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民意诉求强烈。2019年以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就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提出意见建议,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相关问题较为集中。在滨州市开展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治理工作迫在眉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8〕241号),结合滨州市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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