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河北省两部门联合发文,决定在全省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治理工作,并自2023年1月31日起执行。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治理和规范全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治理工作,自2023年1月31日起执行。
其中提到制定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目标,确定省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4300元、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3900元。
原文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三行业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省直各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关于印发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27号)(以下简称《立项指南》)和《关于印发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操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
对照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梳理整合现行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映射我省现行口腔项目42个(附件1),采取新增、停用、限制使用范围、调整类别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我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新增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原则,新增“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2)。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即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植骨手术费与骨粉、骨膜价格分开计价。其中,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和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暂不实行“技耗分离”,进行打包定价。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时,不得额外增设项目。
二、制定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目标
确定省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4300元、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3900元。各市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确定县级(含)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全省调控目标n值定为97。按照“诊察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察费、生化检验费、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药品费的总和。(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