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回归乙类管理。同日晚,国家医保局官方发文称,辉瑞新冠特效药的谈判因企业报价高未能成功。
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在接受采访时透露,从我国2022年奥密克戎临床病例分型情况来看,出现肺炎人群的占比不到10%,大概在8%左右。
为了实现平稳过渡,近几日,相关部门接连发布多份重磅文件。1月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紧接着,1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又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诊疗方案。与此同时,国家医保谈判当头,医保局也没闲着,在6日深夜和7日早晨,连续发布两份重磅文件,对新冠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乙类乙管后医保报销待遇做出指导和安排。
文件具体内容,以及其他更多资讯整理如下:
重磅政策一览1.辉瑞新冠药因报价高谈判失败
1月8日,国家医保局官方发文,介绍了新冠治疗药品的谈判情况。其中,备受关注的新冠药Paxlovid“转正”失败,谈判因辉瑞报价高未能成功。
今年,有三种新冠治疗药品参与国家医保谈判,除Paxlovid以外,还有复星医药的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据国家医保局官网消息显示,后两种药均谈判成功。
国家医保局负责人表示,虽然P药没有谈判成功,但根据《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延续到2023年3月31日。这意味着,这些药品都可以继续享受医保报销。
国家医保局表示,总体来看,医保报销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药品种丰富。
2.国家医保局要求新冠药重新定价
1月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提出,在企业自主定价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公平透明合理制定新冠治疗药品价格。根据原料成本、研发成本、期间费用确定整体成本,叠加流通费用和利润确定药价,并在上市后实行价格再评估和动态调整。
此外,指引提出首发报价制度,实行集中受理,全国通行,并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四川等6个省市的医保局作为首发价格受理单位。
国家医保局在政策解读中称,早期批准上市的阿兹夫定及Paxlovid两款药品供求矛盾和价格问题突出,已先后约谈两家企业,企业也已主动采取降价措施。其中,Paxlovid已由2300元每盒下调至1890元,并已临时纳入多省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