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调岗降薪、布置“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发动同事排挤孤立……
为逃避经济补偿,一些企业玩起了“逼人离职”的花招
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推定解雇”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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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限制,为规避支付相应经济补偿,一些企业通过调岗降薪、加重KPI考核、挤兑孤立等方式变相逼迫员工辞职。受访专家表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蕴含了“推定解雇”思想,对劳动者在被迫辞职情况下的劳动权益加以保护,但在实践中存在适用范围狭窄、程序严苛等问题。
最近,在银行工作的刘瑜十分郁闷。分管经理得知她有考公的想法后,开始处处“使绊子”,不仅对她进行调岗,还发动同事孤立她。刘瑜面临艰难选择:“主动辞职觉得很亏,等着单位开除,又耗不起。”
刘瑜的经历并非孤例,“软裁员”在职场并不鲜见。
我国劳动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限制,为规避支付相应经济补偿,一些企业变相逼迫员工提出辞职。对此,受访专家表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蕴含了“推定解雇”思想,对劳动者在被迫辞职情况下的劳动权益加以保护,但在实践中存在适用范围狭窄、程序严苛等问题。未来应进一步完善“推定解雇”制度,促使用人单位正确行使用工自主权。
“软裁员”屡见不鲜
虽然有考公考编打算,但刘瑜并未因此消极怠工,其业绩一直排在部门前列。
2022年6月,分管经理找她谈话,表示“公司不接受一心二用的员工”,继而以“考验忠诚度”为由,要求她“次月必须卖出90万元以上的保险产品”,否则就要去做柜员。
“这确实是强人所难,近两年行情不好,资深销售一个月也只能卖到45万元。”无奈之下,刘瑜只好接受转岗,“绩效收入至少降低了20%”。
除了调岗,更让刘瑜难受的是“冷暴力”,“开会不通知我,聚会、团建也不喊我,这不是逼我离职吗?”
来自辽宁的张女士也有类似遭遇。
出于降本增效的考虑,公司决定裁撤她所在的部门。“我们部门有十几名员工,都被强制放假待岗,期间只发基础工资,再回来时,发现我们的办公桌已经被搬到了走廊。”张女士说。
记者发现,企业“逼人离职”的手段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施压,例如调岗降薪、更换工作地、加重KPI考核等;另一类较为隐蔽,表现为冷暴力、挤兑孤立、职场PUA等。
“劳动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只能依据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涵盖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3种情形。”北京拙朴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谢燕平分析称,除了过失性辞退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后两种情形都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需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