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评价机制压实餐饮企业责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八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推进反餐饮浪费工作落实落细,包括严格明码标价、推行明白标量、减少宴会餐饮浪费、完善用餐评价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节俭风尚、持续宣传引导、加强督促指导等。

  多位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就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深入推动我国餐饮行业多元治理、有效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行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的食品消费方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有利于积极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道德风尚,切实维护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行为规范更加明确

  合规激励效果更好

  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到,目前我国餐饮企业近1400万家,其中2022年新增注册企业超过200万家。对于如此庞大的商家主体,又该如何落实主体责任?

  “《征求意见稿》要求餐饮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禁止设置最低消费,推行明白标量,减少餐饮浪费,这些要求均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法律依据,是对餐饮企业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提醒、警示与划线。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餐饮企业,有关部门可以依据反食品浪费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席月民说。

  在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看来,餐饮企业是反餐饮浪费的重要主体,在防止食品浪费方面需要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根据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有义务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止食品浪费,包括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提供团体用餐服务时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等。此次《征求意见稿》实则针对规模用餐及其餐饮服务经营者进一步重申并细化了相关举措,这使得相关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履行反食品浪费法时有了更为明确的行为规范。例如,法律规定的“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在《征求意见稿》中体现为宴会菜品允许消费者选择不同规格、分量。

  “对于商家来说,反食品浪费已从社会责任上升至法定义务。这意味着商家需要将反食品浪费的举措要求纳入其合规管理。除了违规处罚,合规激励更有助于提升商家积极性。这既包括政府在制度配套时考虑反食品浪费的执行情况,如信用监管;也包括发挥市场力量,如政府的公务接待和消费者的宴会选择,优先考虑在反食品浪费方面卓有成效的餐饮企业。”孙娟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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