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
4月20日上午,原常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谢某涉嫌受贿一案在澧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澧县、津市市等地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澧县部分人大代表共计100余人到场旁听。
澧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谢某在担任常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投)董事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柳某、陈某、彭某、温某、廖某等五人在公司合作、融资对接、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2013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共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贿送的钱款,合计人民币388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人民币3020万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 。
庭审过程中,在主审法官余波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材料展开了质证与辩论,将被告人违法犯罪事实原貌重现在旁听人员面前,并警告他们以此为戒,心存畏诫、警钟长鸣。最后,
被告人谢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
该案将择期宣判。
供稿:彭辛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