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极为重要的一年,是我国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一年。全国空气质量指标在历史性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一阶段过渡值后,空气质量继续好转,蓝天白云不再是“稀缺品”;1—9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6.3%,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生物多样性保护步入新时代,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国陆域国土面积的18%,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得到恢复……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景在中国大地生动展现,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建设人海和谐美丽海湾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按“时间表”“路线图”逐项推进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面积相当于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作为“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月正式发布,保护工作制定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各项保护措施逐步实施。
“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美丽海湾建设作为工作主线,在全国划定283个海湾(湾区),“一湾一策”精准部署了每个海湾的重点任务措施,梯次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海湾建设,形成国家、省、市、海湾上下贯通、分级治理的工作格局。
在海域综合治理方面,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等三大重点海域启动污染防治攻坚战,8个相关沿海省(市)和“2+24”沿海城市都已行动起来。生态环境部组织近百名专家成立驻点技术帮扶工作组,赴沿海地市一线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中趋好。《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海水水质整体持续向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7.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监测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均处于健康或亚健康状态,已基本消除“不健康”状态;全国近30%的近岸海域、37%的大陆岸线均已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多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推进
新污染物治理成为“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重点
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说,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推进的必然结果,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内在要求。治理的总体思路概括为“筛、评、控”和“禁、减、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