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7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北青网报道,南京王先生近日反映,几天前他购物时发现支付宝账户内有一连串转账记录,通过查询发现,2月11日至2月13日,自家13岁读初二的孩子通过偷偷转账方式,花费了8000多元钱充值一款名为“原神”的手游。根据实际测试,在注册这款游戏账号过程中,会跳出实名验证的弹窗,但如果未成年人使用的是家长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同样可以注册成功。王先生的儿子正是利用了奶奶的身份信息进行登录。
王先生多次向游戏平台申诉,但上海米哈游影铁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电,以孩子无法说清转款金额为由拒绝退款。王先生认为,短时间内进行多笔大额充值,孩子的确可能记不得具体金额,但客服的态度也比较强硬;登录游戏时没有人脸识别等身份验证,存在漏洞和缺陷,因此出现问题,应该由米哈游公司负责。最终,王先生再次与游戏平台联系,工作人员也表示会尽快答复。如果平台依旧对退款问题置之不理,王先生也准备起诉至法院。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