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假试用、阴阳合同……毕业生求职警惕八类陷阱

  现在正值求职季,高校毕业生即将走向职场。大家在努力找到心仪工作的同时,也要小心求职骗局。近日,人社部梳理了八类常见的求职陷阱,并发布相关避“坑”提示。

  黑中介陷阱。一些非法职业介绍机构以介绍工作为名,变相收取各种名目费用。他们没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相关资质,以冒充或伪造相关资质骗取求职毕业生信息。

  防范提示:毕业生应当优先选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正规市场中介机构,了解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职业介绍业务,是否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与市场中介机构签订协议时,要看清签约的内容,不要盲目签字。

  兼职陷阱。一些诈骗分子打着高薪兼职、刷单返现等幌子进行诈骗。其特点是门槛较低,号称轻松兼职、薪酬丰厚。

  防范提示:毕业生不要轻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应了解岗位的市场薪资水平。同时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不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等密码信息,不随意打开陌生网址链接。

  收费陷阱。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招聘为名,收取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费用。有些中介机构与不法用人单位合作,先由中介机构以推荐工作为名收费,入职时,不法用人单位编造各种理由拒绝毕业生上岗或中途辞退。

  防范提示:毕业生要谨记,应聘工作不需要费用,对于需要交费的招聘面试实习等要谨慎对待,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

  借贷陷阱。个别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以高薪就业为诱饵,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向指定借贷机构贷款支付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往往难以兑现承诺,毕业生可能会面临身负高额借贷又没能就业的不利局面。

  防范提示:毕业生要看机构或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慎重签署贷款协议或含有贷款内容的培训协议,注意保留相关材料。

  传销陷阱。传销一般以轻松赚大钱、无需面试直接上岗为噱头。传销面试或工作地点比较偏僻且转换频繁,公司业务不能清晰说明。

  防范提示:毕业生务必清楚传销属于违法行为,对发展下线的宣传,要保持高度清醒。如果不慎进入传销,第一时间脱身报警。

  合同陷阱。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规避责任而侵权。有的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口头约定工作事项。有的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资、劳动条件等内容。有的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条款”,要求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

  防范提示: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高度警惕其中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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