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000651)2月20日晚间公告,2022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756.41万股后的56.1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2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2月27日。
格力电器派发现金红利超56亿
根据公告,格力电器2022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内容为:拟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55.37亿股(总股本56.31亿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947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37亿元。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力电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56.41万股,本次权益分派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56.14亿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最后,格力电器2022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756.41万股后的56.1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2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2月27日。
据了解,2022年1月,格力电器公布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至2024年)》(简称“规划”),规划表示,格力电器自2022年至2024年,每年进行两次利润分配,即年度利润分配及中期利润分配。
同时,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前提下,格力电器2022年至2024年每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等。
2022年2月13日晚,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拟实施2021年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37亿元。
而此前在2021年年报中,该公司也表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110.74亿元。
业绩方面,2022年上半年,格力电器实现净利润114.66亿元,同比增长21.25%;2022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净利润183.04亿元,同比增长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