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安全底线!实施“一园一策” 明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细则

  应急管理部今天(11月21日)公布《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指导规范和加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工作。

  《导则》对化工园区定义、安全风险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细则做了进一步明确。

  要求各地区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化工园区选址,明确区域和周边安全控制范围,加强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坚持严格准入、规范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源头安全管控,严密防控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

  化工园区和省级层面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从园区认定、选址及规划、园区内布局、项目准入和退出、配套功能设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等方面,系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实施“一园一策”整治。

  其中,明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专业监管人员配备不达标等情形,直接判定为高安全风险;对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园区,整改期间停止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经整改复核仍达不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实行动态调整,推动化工园区持续整治提升,逐步实现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降低安全风险的总体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