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剧本杀”告别“野蛮生长”保护未成年人

  近年来,“剧本杀”作为一种新兴娱乐方式,受到不少年轻人的追捧,其中不乏未成年人。

  今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访了部分“剧本杀”机构,通过采访玩家、经营者、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出入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情况进行了调查。

  小洁(化名)是一名资深“剧本杀”玩家。她玩过的剧本类型很多,硬核推理、幽默搞笑、情感沉浸……剧情基本都是由一起死亡案件所引发。

  小洁记得,有一次,她和朋友参与一场“剧本杀”游戏,文字描写十分露骨,让人很不舒服。当时还是和未成年人一起玩的,“大家一起闲聊时才知道对方还未成年,而当时选择剧本时,店家并未询问玩家年龄,介绍剧本时也未考虑内容是否适合未成年玩家。”

  在小洁看来,部分剧本包含色情、暴力、血腥等内容,并不适合未成年人。一些“剧本杀”还会有工作人员现场表演暴力行凶的过程,恐怖主题还会拉满氛围。

  汪先生曾在2019年至2020年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剧本杀”店。他告诉记者,剧本的质量参差不齐,甚至还有凶杀、强奸等犯罪情节,而未成年人参与“剧本杀”的情况并不少见,“经常有初中生、高中生组团来”。

  汪先生说,当时“剧本杀”监管不明,做不做、怎么做未成年人的生意,全凭经营者的良心。

  小洁和汪先生都认为,剧本娱乐本质上属于社交游戏。汪先生说,大多数顾客参与到游戏中的目的之一就是结识更多朋友。“例如感情本,游戏中会组CP、扮情侣,对增进异性之间关系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游戏结束后,一些玩家会互加好友,也有发展为情侣的。”

  其中的风险,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剧本杀”有可能变成真的剧本“杀”。

  今年2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破获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就相识于一场“剧本杀”游戏。

  王某经常在米东区一家“剧本杀”店消费,熟知经营模式,在玩的过程中和被害人徐某认识。得知徐某为应届毕业生后,王某利用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心理,谎称自己持有该游戏社股权,可将其中的10%低价转让给徐某。之后,王某以该游戏社“股东”身份与徐某签订《个人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并让徐某缴纳了2.5万元股权转让费。

  后来,徐某发觉不对,便向公安机关报警。目前,涉案损失已如数追回。

  “我们审理过的案件中,就有未成年人在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受到侵害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瓦热思江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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