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机在一款视听类App上购买了会员,孩子想用电话手表上的App听故事,会员账号登录后显示“不能使用”,需重新购买会员,购买后孩子想听某专辑故事,又显示需要重新充值……近日,一则反映视听类App重复收费的视频走红网络。
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不少视听类App存在类似的资源不互通、“套娃式”收费等现象,一些消费者对此叫苦不迭。
来自北京、天津、湖南等地的多名受访对象向记者吐槽:自己在手机上开通了视频平台的会员,却在电视机上看不了。
家住湖南长沙的赵女士购买了多个视频App会员,每一个App包年费用都要200元左右。“很多热门影视剧不同平台分别拥有独家版权,不开会员就看不了,这也罢了,还有很多电视App和手机移动端不互通,看个电视剧还得收两次钱。一年下来购买会员得花近千元。”
赵女士认为,在手机App上开通了会员,同一账户不管在电视机上、电脑上还是其他移动端上登录,会员权益理应共享。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以某视频平台为例,会员分为两类VIP,年卡原价258元的VIP会员适用电脑、手机、iPad,电视端无法使用;而年卡原价488元VIP会员则包含TV、电脑、手机、iPad,可在电视机上使用。如果买了前者又想在电视机上使用,则需要支付升级费用,每月29元。
此外,App内超前点播、数字专辑、付费观看等重复收费的情况也令用户头疼不已。
北京市民张先生是某视听App的VIP,他发现即使自己开通了会员,部分电影也得付费观看,“最坑的是还要求72小时内观看,有一次花钱买了一场电影,结果忘记看了,浪费了6元”。
他将此类现象形象地称为“套娃式充会员”。“尽管消费者在App上充了一个又一个会员,还是不能想看什么就看什么。如果想实现看视频自由,需要购买视频网站电影会员+电视剧会员+儿童会员……这就好像俄罗斯套娃一样,打开一个后还有另一个等着你。”张先生苦笑道。
记者对一款知名视听类App进行了实测。记者在手机端点开该App,通过即时通信账号注册后开通VIP,发现大部分资源都可以以会员身份进行收听,但也有部分资源仍然需要付费。更换设备后,以注册会员的即时通信账号登录,该App提示需要重新充值会员。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认为,经营者对不同终端采取不同收费标准或账号不通用,若出于履行与著作权人的明确合同义务的,则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但是,上述对用户利益具有较大影响的约定或行为,经营者未尽责履行显著提示义务和有效说明义务的,或未以简洁平实的方式预先告知用户,而是淹没在上万字的用户协议中的,或在用户使用过程中突然单方变更合同限制用户权益,或实际无关或冒称著作权问题的,都涉嫌违反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相关规定,违反公平诚信原则。”胡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