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经纪业务迎来新规。
证监会1月13日发布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客户行为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流程,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强化内部风控合规。并且严格了行政监管问责,对于证券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违反规定的,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监管措施。
《办法》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监管,督促证券公司严格遵守《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同时,强化监管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看点一:经纪业务新变化——服务客户数达2.1亿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核心业务,也是支持证券公司其他各类业务发展的基础业务。
近年来,随着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管业务、场外期权等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基础性地位更加突出。目前,行业分支机构数量达到1.2万家,证券从业人员数量达到35.5万人,客户数量达到2.1亿。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经纪业务展业形态逐渐变化,线上展业成为主流。客户规模、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的增加,以及展业模式的转变,对监管提出了新要求。
此次《办法》的发布旨在适应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现有规则,规范证券经纪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看点二:加强客户行为管理 严格落实账户使用实名制
《办法》明确经纪业务内涵。强调经纪业务属于证券公司的专属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持牌展业构成违规。将证券经纪业务定义为“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接受投资者委托开立账户、处理交易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等经营性活动”。从事上述部分或全部业务环节,均属于开展证券经纪业务。
同时,加强客户行为管理,《办法》督促证券公司严格履行客户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适当性管理、账户使用实名制等工作。
一是强化客户身份识别。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开户,应当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交易需求、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信息,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开户的,还应当了解其业务性质、股权结构、受益所有人等信息;为金融产品开户的,还应当了解其产品结构、产品期限、委托人、投资顾问、受益所有人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