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健全完善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线的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防御工程标准,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提升。初步完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区划,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省份持续推行“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探索形成风险管控制度、责任体系和技术方法。
隐患识别能力显著提升。实现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全覆盖。开展1423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完成人口聚集或风险较大的75万平方千米重点区域1∶1万调查评价。
监测预警能力显著提升。完善“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市级、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能力,“十四五”期末累计建成6万处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网点。
防御工程标准显著提升。针对重要人口聚集区和极高、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有效提高对重大隐患的防御能力。“十四五”期间,拟实施避险搬迁30万人。
基层防灾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县(市、区)推广专业技术队伍包县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