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和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共计24项。
具体来看,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投资贸易便利化领域、政府管理创新领域、金融开放创新领域、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等5大领域共22项内容。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在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和在沿海地区复制推广“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分级分类管理’新模式”两项内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副教授陈建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主要有三方面特点。首先,覆盖多领域改革,涵盖了投资贸易便利化等5个领域,这表明国家在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时,注重全面推进改革,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治理水平提升;其次,强调数字化和信息化,例如,在政府管理创新领域推出了海事政务闭环管理,在投资贸易便利化领域推出了航空货运电子信息化等改革事项,以提升政府管理效能;最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例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先机制、知识产权类案件“简案快办”等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突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能够为创新创业提供更好的环境。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在金融开放创新领域内容最多,包含“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诚信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证券、期货、基金境外金融职业资格认可机制”“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科创企业票据融资新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创新”等6项,将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助力市场主体降本增效,满足现阶段企业发展的需要。
前6批有关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分别于2015年12月份、2016年11月份、2017年7月份、2018年5月份、2019年4月份和2020年7月份印发。
此前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在实践中取得了哪些成效?陈建伟表示,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提供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吸引了更多的外国投资者,促进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通过推进贸易便利化措施,加快了贸易流程,降低了贸易成本,提升了贸易效率;通过推动金融开放和创新试点,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大的自主权和更灵活的运作空间,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提高了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通过简化行政审批、优化政府服务、推行“一网通办”等措施,提高了政府效能,减少了企业的相关负担,增强了市场活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