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推13条措施 自媒体管理从严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7月1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13条”工作要求,其中包括严防假冒仿冒行为、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完善谣言标签功能、规范账号运营行为,以及加大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管理力度等。此举可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

  在信息真实性管理方面,《通知》提出,网站平台应当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自媒体”发布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在信息发布页面展示“自媒体”账号名称,不得以匿名用户等代替。“自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鼓励网站平台对存在争议的信息标记争议标签,并对相关信息限流。

  针对信息来源标注,《通知》明确,“自媒体”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准确标注信息来源,发布时在显著位置展示。使用自行拍摄的图片、视频的,需逐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使用技术生成的图片、视频的,需明确标注系技术生成。引用旧闻旧事的,必须明确说明当时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自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大火,相关部门针对这一功能的监管日益细化 。4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生成的图片、视频等内容进行标识;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采取措施防止生成虚假信息;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投诉接收处理机制,及时处置个人关于更正、删除、屏蔽其个人信息的请求。

  “这次在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中,也提到生成式内容需标注,这是相关部门从这一功能的使用对象上做出规范,反复强调可见重视程度”,比达分析师李锦清表示。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自媒体账号营利权限,并提出限制违规行为获利、完善粉丝数量管理措施的具体细节。

  根据《通知》,“自媒体”申请开通营利权限的,需3个月内无违规记录。账号主体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网站平台应当暂停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营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分成、内容分成、电商带货、直播打赏、文章或短视频赞赏、知识付费、品牌合作等。

  在限制违规行为获利方面,《通知》提出,网站平台对违规“自媒体”采取禁言措施的,应当同步暂停其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3倍。对打造低俗人设、违背公序良俗网红形象,多账号联动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等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取消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网站平台应当定期向网信部门报备限制违规“自媒体”营利权限的有关情况。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