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月8日公布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提出,支持合作区构建技术创新与转化中心,创建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点。《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制定合作区条例,为合作区长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条例》共八章66条,对合作区治理体制、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产业发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和法治保障等六个方面作出规定。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介绍,《条例》的制定主要体现了三方面特点: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扣《总体方案》设定的目标任务,聚焦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主题主线和琴澳一体化发展目标,着力推动澳人澳资澳企在合作区加快聚集发展,凸显合作区服务澳门的初心使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重点问题。针对合作区挂牌运行一年多来遇到的突出问题,重点明确合作区管理执行机构的职能定位,理顺与广东省、珠海市有关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优化澳资企业在合作区发展的营商环境,完善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生活的制度保障。三是立足广东省事权,最大限度放权赋能。落实《总体方案》关于“合作区上升为广东省管理”以及“加大赋权力度”的要求,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原则,建立放权赋能长效机制,最大限度赋予合作区改革发展自主权。
在支持合作区产业发展方面,围绕《总体方案》提出的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条例》还细化了支持促进四大产业发展的相关内容。
《条例》提出,支持合作区构建技术创新与转化中心,创建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点;支持合作区发展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生物医药产业;支持合作区构建特色微电子产业链,建设集成电路先进测试技术和服务平台,布局芯片研发和制造项目,建设全球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支持合作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协同创新生态,开展智能医疗、智能驾驶等领域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赋能实体经济和城市发展,打造下一代互联网产业集群;支持合作区建设中医药生产基地和创新高地,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中国特色的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支持合作区发展休闲养生、康复医疗、健康管理、高端医疗服务等大健康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