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河南、四川、广西等多地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碳达峰“施工图”,同时提出一系列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助力做好碳达峰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多地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是基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采取的必要举措,也是地方追求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有利于促进金融服务体系与碳达峰投资体系的深度结合,加快构建与碳达峰相适应的投融资政策,有利于促进新产品、新能源、新材料在碳达峰过程中的应用,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投资活力,提高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项目的推进力度。
记者注意到,多地发布的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包括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
具体来看,2月7日,广东印发的《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研究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规模。高质量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此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用好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建立多层次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大力发展绿色保险,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基金、债权等形式投资绿色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各类绿色低碳科创、产业投资基金。
《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完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
(湖北)汇茂咨询首席宏观经济学家徐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有助于快速推进企业低碳化零碳化改革进程,发挥绿色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绿色交易市场价格发现等重要功能。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与工具创新有助于撬动社会资本流入,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与流动性。
“碳达峰目标的实现需要借力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形成专业化系列性的绿色低碳金融产品,确保绿色低碳产品创新、市场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运营创新具有充分的资金保障和活力,是当务之急。”宋向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