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在此之前,国家卫健委网站于2022年12月26日、27日曾相继发布《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及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在内的5个配套方案。
为了规范指导各地做好“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也于近日专门印发第十版防控方案和诊疗方案。
国家卫健委强调,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要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准备,着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特别是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实施“乙类乙管”,仍然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要继续坚持近三年来养成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始终做好个人防护。
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开展社区全员核酸筛查
《方案》提到,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
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为保证居民检测需求,要求社区保留一定数量的便民核酸检测点,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要充足供应抗原检测试剂。
同时,考虑到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场所,有关脆弱人群发生重症风险较高,一旦传染源引入,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因此提出对以下几类人群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一是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二是疫情流行期间,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三是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四是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
医疗机构不再以患者核酸阴性或者阳性进行分诊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12月27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乙类乙管”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收治核酸阳性患者,按照患者诊疗需求采取分级分类收治。医疗机构不再以患者核酸阴性或者阳性进行分诊,而是根据患者诊疗需求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