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简述今年工作重点时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企混改与员工持股研究中心负责人朱昌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得益于此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取得一系列重大历史性成果,特别是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上,也有了阶段性成果。随着国资国企改革步入新发展阶段,高质量改革成为本质要求,而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也成为实现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如何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在国新办2月23日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给出了四个关键词:科技、效率、人才、品牌。
据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此前透露,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将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加快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增强服务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加快健全有利于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打造创新型国有企业。
“总的来说,从此前‘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这一表述,到现在高度概括为‘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这就要求国有企业不能只盯着盈利能力努力,而是要在科技、效率、人才、品牌等方面全面发力。”朱昌明称,未来,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加快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科研投入产出效率,不断增强创新体系效能,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