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代表
上海法院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司法职能、提升司法质效,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上海高质量发展。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畅谈了上海法院系统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设想和主要任务。
记者:上海是经济、科技发展的前沿地区,法院如何服务保障上海高质量发展?
贾宇:上海是世界观察中国的重要窗口、中国连接世界的枢纽、国家重大战略的承载地,我们研究确定要以“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主线。通过政治建设引领,在大局中谋划法院工作,及时调整司法服务保障政策,助力打好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这张“王牌”,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司法协作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落实;坚持司法质效为本,准确把握群众关切和诉求,深化诉源治理、优化诉讼服务、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打造更多特色亮点,把司法改革成效体现在司法质效上;依托数字改革赋能,将数字法院建设融入城市数字化转型,将现代技术深度融入法院各项重点工作,让数字化建设成为提升审判质效、完善便民举措、防范廉政风险、融入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
记者:上海近期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6.0版方案,法院将在哪些方面重点发力?
贾宇:我们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探索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破产制度,加快建成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平台,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二是深化重点环节流程再造,持续完善司法支持仲裁工作机制,不断优化现场、网络、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加强司法各环节精细化审判管理,推动当事人胜诉权益更快兑现;三是深化重点配套制度完善,健全司法公开及投诉反馈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审判质效评估考核体系。
记者:上海法院对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有哪些设想?
贾宇:要实现“少讼无讼”的目标,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而言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纠纷解决为主”到“纠纷预防为主”的转变,要进一步依托人民法庭、社区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工作站等平台和载体,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从“诉讼中心主义”到“非诉解纷挺前”的转变,建立健全“非诉解纷挺前、法院诉讼断后”的纠纷过滤解决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多种解纷渠道,让法院真正回归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能定位上来;三是从“传统枫桥经验”到“网上枫桥经验”的转变,加强与一网通办“解纷一件事”平台全面融合对接,促进矛盾纠纷在线就地预防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