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题数据要素掣肘 北京出台“数据二十条”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为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7月5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即“北京数据二十条”)的通知,明确力争到2030年,北京市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2000亿元,基本完成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工作,形成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具体措施涵盖率先落实数据产权和收益分配制度、推动数据资产价值实现等多方面。

  在同日召开的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数据要素高峰论坛(以下简称“论坛”)上,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广智对《实施意见》作出解读,他表示,《实施意见》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提供了指南和框架,下一步将在数据先行区域制定配套政策,围绕着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发力,努力破题。

  建立“三权分置”数据产权制度

  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数据二十条”)后,北京市交出“北京数据二十条”这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方案。

  《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建立结构性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推进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先行先试,同时对公共、企业和个人数据分级分类确权授权。

  具体来看,在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方面,《实施意见》指出,由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开展公共数据归集、清洗、共享、开放、治理等活动,确保数据合规使用;在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方面,明确推动建立企业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机制,对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法依规采集、持有、加工和销售的不涉及个人信息和公共利益的数据,市场主体享有相应权益;在个人数据确权授权方面,允许个人将承载个人信息的数据授权数据处理者或第三方托管使用,推动数据处理者或第三方按照个人授权范围依法依规采集、持有、使用数据或提供托管服务。

  数据要素的流通涉及到数据收益分配问题,为完善数据收益合理化分配,《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公共数据被授权运营方分享收益和提供增值服务。探索建立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采用分红、提成等多种收益共享方式,平衡兼顾数据来源、采集、持有、加工、流通、使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探索个人以按次、按年等方式依法依规获得个人数据合法使用中产生的收益。

  “数据要素价值的发挥,数据产权的明确是前提”,厚雪研究首席研究员于百程认为,《实施意见》是在“数据二十条”后,一部重要的地方性的促进数据要素发展的政策文件。在“数据二十条”中,已提出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此次北京提出数据产权的先行先试,并将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和市大数据中心进行了一定的分工,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的产权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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