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任务实施路径更加明确
在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表示,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改革部署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循环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
去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组织各地对妨碍统一市场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清理,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碳市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等。
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表示,《意见》印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高水平完成《反垄断法》修改,及时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研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去年以来办结78件行政性垄断案件,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37万件,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45.2万件,废止修订、纠正违反2.04万件,及时纠正指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有效促进国内循环畅通。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商务部将重点做好4方面工作:推动制度型开放,强化制度规则统一;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设施网络建设,促进互联互通;加快数字化赋能,促进模式业态创新。
李春临表示,目前,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得到全面确立。今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新要求的开局之年,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好发挥市场准入制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清单落地实施机制,加力破除各类隐性壁垒,探索更加规范高效的放宽市场准入改革路径,推动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和长短结合。”李春临说,既要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拆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篱笆”;又要久久为功,善于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制度,培育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土壤”。